首页  •  网上办事

如何办理会见?

时间:09-05 来源:本网 访问量:-

  一、会见方式

  监狱会见方式现有现场会见可视亲情电话会见司法行政远程会见等。罪犯每月可会见一次,从上述会见方式中任选一种,每次会见亲属不超过3人,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。宽管级罪犯可申请增加一次现场会见,宽管级罪犯可现场面对面会见。

  (一)现场会见

  1.监狱地址: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松柏镇广东省阳春监狱(导航: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松柏镇“青山农场”。)

  2.家属办理现场会见,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“粤省事”小程序或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预约,按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。路径为“粤省事”小程序—办事—社会关爱—监所服务—监狱服务—服刑人员现场会见预约。

  会见当日需携带相关材料办理会见(如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关系证明材料等)。

  3.各监区会见时间安排

  星期一:一监区、二监区、三监区、四监区

  星期二:一监区、二监区、三监区、四监区、监狱医院

  星期三:九监区、十监区、监狱医院

  星期四:五监区、六监区、七监区、八监区、九监区

  星期五:五监区、六监区、七监区、八监区、十监区

  星期六:所有监区均可以办理

  星期日:暂停现场会见;如遇有国家法定节假日,以实际通知为准。

  (二)可视亲情电话会见

  下载安装“驿道”APP(仅限于直系亲属、亲兄弟姐妹、监护人会见),提交相关证件、证明材料实名注册,经审核通过后,在手机“驿道”APP上预约进行视频通话。

  详见“可视亲情电话”。

  (三)司法行政远程会见

  可到广东省内县级以上的司法局申请远程探视、也可通过“广东司法行政”微信公众号或“粤省事”小程序预约。注:首次申请远程视频会见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、证明材料到司法局申请。 

  详见“广东司法行政远程会见预约系统”。

  (四)律师会见

  律师应提供个人身份证、律师执业证书、律师事务所证明,罪犯本人或者其监护人、近亲属的委托书(法律援助公函或者另案调查取证的相关证明文件)。其中,罪犯的监护人、近亲属代为委托律师的,律师第一次会见时,应当向罪犯本人确认是否建立委托关系,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,监狱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审批。在符合监狱管理的前提下,保障律师权利。

  二、会见人

  (一)直系血亲,即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、子女、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。

  (二)三代以内旁系血亲,即亲兄弟姐妹、堂兄弟姐妹、表兄弟姐妹、伯父、叔父、舅父、姑妈、姨妈、侄子女、外甥子女等。

  (三)基于婚姻的姻亲,即夫(妻)、儿媳和公婆、女婿和岳父母、夫(妻)的兄弟姐妹、夫(妻)的侄子女和外甥侄子女、夫(妻)的伯、叔、舅、姑、姨等。

  (四)拟制血亲,即继祖父母、继父母、继子女、养父母、养子女、实际形成的赡养、抚养、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。

  (五)上述亲属的配偶。

  三、注意事项

  (一)暂停会见的情形

  1.罪犯被立案侦查、起诉、审判、禁闭期间。

  2.狱外押解途中。

  3.具有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或有碍罪犯改造情形的。

  (二)不得办理会见的情形

  1.持无效证件或与所持证件不符的。

  2.未按规定进行审核(批)的。

  3.精神或行为异常的。

  4.患有传染疾病的。

  5.携带危险品或者其他可能危害监狱安全物品的。

  6.其他不利于罪犯改造或者监管安全的。

  (三)会见期间不得有下列情形

  1.谈论有碍罪犯改造或监管安全内容。

  2.私自传递信件及现金、通讯工具、毒品、淫秽物品、非法书刊等违禁物品。

  3.使用隐语、暗语交谈。

  4.非外国籍罪犯使用外国语交谈。

  5.大声喧哗或举止不文明。

  6.未经监狱批准,对会见进行照相、录像、录音。

  7.不服从会见现场民警管理。

  8.其它违反法律、法规以及妨碍监狱管理秩序。

  9.触犯法律的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  (四)会见时,请不要身穿奇装异服,女性穿着不要过于暴露(不要露背、露脐、露胸,不穿超短裙等);不得酒后会见;严禁携带现金、钱包、打火机、烟、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会见卡位。

  (五)重点罪犯会见按相关管理要求审批。

  四、温馨提醒

  (一)监狱相关规定另有要求的,依据相关规定执行。

  (二)如会见安排有调整,监狱将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公告。

  (三)若收到非官方途径发布的消息,请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。

  (四)咨询电话:广东省阳春监狱会见室,0662-7806123。